本页用于项目沟通,不构成针对具体项目的法律意见。法规与平台规则会变化,正式发布前应按当日规定复核。
1. 生成合成内容标识
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,规定了显式标识、隐式标识以及传播平台和用户的相应义务。发布AI视频时,应主动使用平台提供的声明功能,不得恶意删除、篡改或隐匿依法需要的标识。
2. 肖像与声音
使用真人照片、视频和声音前,确认权利人、使用主体、具体用途、发布平台、期限、地区、可否复用、可否转授权和撤回方式。不得仅凭“网上能找到”推定可以用于商业生成。
3. 商标、包装和品牌素材
客户提供Logo、包装、产品图和活动素材时,应确认使用范围。生成模型不适合直接生成需要百分之百准确的商标、包装文字和法律免责声明,正式内容通常采用确定性后期合成。
4. 音乐、字体、图片与视频素材
确认授权是否覆盖商业使用、社交平台、广告投放、剪辑改编、地域和期限。平台内可用不一定等于可以脱离平台长期商用;免费也不等于没有署名或用途限制。
5. 微短剧与连续剧情内容
微短剧涉及内容审核、备案或许可、平台编号、题材管理和AI生成提示等规则。项目立项时需要根据总时长、投资、题材、发行平台和当日管理要求判断适用流程。
6. 发布前最小清单
- 最终成片与合同约定版本一致;
- 所有真人、声音、客户品牌和第三方素材有可追溯授权;
- 音乐、字体、图片和视频素材覆盖实际发布与投放用途;
- 没有未经确认的商标、公众人物、球队、角色或受保护包装;
- 字幕、产品表述、功效承诺、日期和联系方式准确;
- 完成AI内容声明、显式/隐式标识和平台要求;
- 保留脚本、授权、素材来源、版本、审核和发布记录。
重要边界
技术上能生成,不代表商业上能发布;客户拥有一项素材,也不必然拥有把素材交给第三方模型训练或长期复用的全部权利。